徵才公告-南部分館定期契約專案助理F-秘書室(主要工作地:臺北)
人員區分:專案助理
名 額:1名(預估缺)
性 別:不拘
工作地點: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號
公告期間:自113年11月7日~113年11月21日
資格條件:
一、具有教育部認定之學士以上畢業,土木、建築、營建、機電或空間/室內設計等相關系所尤佳。
二、個性細心、有耐心、具溝通能力、可獨立作業,須配合前往新建工程工地(臺南市新營區)出差(必要時需過夜)、辦理相關業務及出席會議。
三、熟悉建築營建相關法規,具土建、機電或工地管理經驗者尤佳。
四、具乙種電匠、乙級技術士、品管人員或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證書(照)、土木、結構、大地、電機、空調技師、建築師證(照)者尤佳。
工作項目:
一、辦理南館臨時辦公室相關業務。
二、 辦理南館相關工程(設備)履約管理、督工及廠商聯繫等相關業務
三、蒐集整理並辦理有關南館工地管理、進度追蹤、文書擬稿、會議準備、網站維護,以及有關總務及事務相關業務等籌建計畫推動相關資訊(資料)。
四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工作待遇:
一、比照本館專案助理酬金標準:學士級月薪新臺幣33,436元、碩士級38,242元。
二、具乙種電匠、乙級技術士、品管人員或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證書(照)者,再增加新臺幣5,000元。
三、具有土木、結構、大地、電機、空調技師、建築師證(照)者,再增加新臺幣8,000元。
四、如同時具有前二項多張證照者,取其最高且一項核給。(如學士級具有乙種電匠及土木技師證明者,月薪為新臺幣33,436元+8,000元=41,436元)
五、上開證照得否加薪與其額度,以本館最終審認為主,上開證照需在有效期限內或無期限。
聘任期間:自報到日至南部分館開館後半年(預計為民國115年12月31日)。
上班時段:配合本館上班時間。
聯絡方式:
一、 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,於113年11月21日前(以郵戳為憑)寄達國家圖書館人事室(100006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號):
1.報名用專用信封(請黏貼於報名信函上,請至下方附件處下載)
2.中文履歷表(請至下方附件處下載)
3.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)
4.最高學歷之影本(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)
5.相關工作經驗或能力證明文件影本(無則免附)
二、 初審合格者,擇優通知面試。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。另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、未以通訊紙本郵寄或逾期報名(以郵戳為憑)者,均不受理。
三、 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,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,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。備取候用期間為5個月,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,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,亦得從缺。
四、 有關資格條件及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:02-23619132轉159,謝小姐;有關工作項目請洽本館秘書室聯絡電話:02-23619132轉835,蔡主任。